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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月23日訊 大慶市龍鳳區臥裡屯虹橋社區王大娘,今年78歲瞭,11月5日,她顫顫巍巍地走到司法所,說傢裡窗外半夜總是“鬧鬼”。
大娘說,是樓上鄰居不讓她睡覺,讓司法所管一管。
大娘情緒激動,邊說邊掉眼淚,司法所長周博安慰她,一定會幫她解決困難。
經瞭解,大娘的子女都在外地,她獨自一人生活,住在1樓,同住一個單元4樓的鄰居李某,每天凌晨3時多就用車燈照王大娘傢窗戶,天天如此,影響王大娘休息。第一次大燈射到窗戶上,大娘以為“鬧鬼”瞭,心臟病都犯瞭。
王大娘去找李某,說理說不通,找一次生一次氣,回來就得吃救心丸。
周博馬上聯系到李某,瞭解情況。原來,李某兩口子是做蔬菜生意的,每天早起開車去批發青菜,貨車就停在樓下,倒車時車燈照到1樓,不是故意的。
李某氣憤地說,老人來找他幾次,讓他倒車別開燈。“這不是想讓我撞墻嗎?你們來評評理,這不是沒事找事嗎。”
瞭解情況後,周博勸說李某,體諒老年人,獨自生活不容易,都是鄰居,要互相理解。
工作人員又勸說王大娘,要體諒鄰居,貪黑起早為生活奔波,很辛苦,有話要好好說。
經勸說,李某同意將車停到別處。鬧心事終於解決,王大娘的臉上露出瞭笑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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